【招商】创业人士有福利啦!利辛县机械加工产业迎来好政策!
| 招商动态 |2016-07-07
转《利辛县支持机械加工产业发展若干政策》
一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
(一)县财政每年设立1000万元的专项发展基金,采取以奖代补、贷款贴息、先建后补的方式支持机械加工产业发展。
(二)入驻利辛县机械加工产业园的中小微企业,租赁厂房生产经营的,年正常纳税、销售收入500(含)-1000万元,按每年每平方米2元的租金给予补助(先交后补,连续执行2年);年正常纳税、销售收入1000(含)-2000万元,按每年每平方米3元的租金给予补助(先交后补,执行2年);年正常纳税、销售收入2000(含)-5000万元,免租2年(先交后补);年正常纳税、销售收入5000万元(含)以上,免租3年(先交后补)。
(三)对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3000万元、5000万元、1亿元、2亿元的,分别给予2万元、4万元、10万元、15万元的奖励,每上一个台阶奖励一次。
(四)对上年新进规模企业,每家在市财政奖励5万元的基础上,县财政再给予5万元的奖励。
(五)支持规模企业技改设备补助。规模企业新增单台价值10万元以上的设备给予设备价值5%的补助,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。
二、提高金融服务能力
(六)融资支持。对于建成投产的企业,年产值在500万元以上的,支持自有厂房及设备融资贷款,尽量简化审批手续,缩短审批时间。
(七)过桥续贷资金支持。机械加工企业可优先享有政府过桥续贷资金使用权。对使用期限为一个月的,政府全额贴息。
(八)“税融通”贷款支持。优先享受“税融通”贷款待遇。
三、加强其他优惠政策支持
(九)所有入园企业享受利辛县招商引资、工业发展、科技创新、专利奖励、事后奖补、借转补等相关优惠政策。
四、其他
(十)一个企业不可以享受多项同类奖励或补助,同一个项目本级财政就高不就低,不予重复奖励或补助。
(十一)本政策中所指的机械加工产业以国家统计部门规定的行业分类为准,仅适用于县经济开发区和县机械加工产业园。
(十二)本政策由县经信委负责解释。
附:
利辛县城北镇位于县城北4.5公里,宁洛高速及出口贯穿境内,交通便利,是省级机械加工产业集群镇,被省市政府命名为机械加工产业强镇、果蔬加工产业大镇、红色旅游观光名镇,境内规划有6平方公里的创业园区和3.5万亩省级农业产业示范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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